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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“办公室恋情”的规定合法吗?

更新时间:2017-12-31 22:42:53 贡献者: 点击:

 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:“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,禁止买卖、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”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九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根据《劳动法》第四条之规定,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,不违反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,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,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。”

  聊城市普法办副主任徐海舟说,婚恋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,不容任何组织及个人干涉。办公室恋情属员工私事,企业无权干涉。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情况通过民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,但是规章制度中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职工手册作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,限制职工婚恋自由的规定是不合法的。

  对于恋爱当事者来说,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存在明显违法的规定,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修改建议,如果因此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,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